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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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保留未來向廠商擴充服務期間,⾃116年1⽉1⽇起⾄117年12⽉31⽇⽌,每次計1年權利。
116年1⽉1⽇⾄116年12⽉31⽇擴充2,571萬5,735元、117年1⽉1⽇⾄117年12⽉31⽇擴充2,571萬5,735元。
相關擴充⾦額依機關年度預算數額及經衛⽣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核定之條件及⾦額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基隆市政府總收文(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一號)
履約期限
⾃115年1⽉1⽇(決標⽇在後者,以決標⽇為準)起⾄115年12⽉31⽇⽌。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一、財團法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社團法人身心障礙福利團體及財團法人基金會捐助章程明定辦理身心障礙福利事項者。
二、非屬上述之財團法人基金會、以推展慈善或社會服務為目的之社會團體、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機構、公立醫院、醫療法人所屬綜合醫院、其他法人或醫學院校附設綜合醫院及輔具相關專業人員之職業團體。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電⼦領標說明:廠商⾃公告⽇起⾄截⽌投標期限⽌得由政府電⼦採購網(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檔。
⼆、廠商投標文件以專⼈寄(送)本機關者請於上班時間送件(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等標期限114年12⽉29⽇前提出並送達。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