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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基隆市政府交通處交通工程科會議室(基隆市壽山路7號2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一號總收文室
履約期限
依契約規定各階段完成時間辦理,詳附加說明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本案投標資格為專業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代碼:I101061)及資訊軟體服務業(代碼:I301010),三者擇一。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自決標日翌日起 10個日曆天內,應提送本案工作計畫書。
2.廠商自機關發函同意備查工作計畫書翌日起60個日曆天內,應提送期中成果報告,並依指定時間辦理簡報。
3.廠商自收到機關發函基隆市智慧道路設施數位化中程升級計畫委託技術服務案期中成果報告審查合格文件之翌日起 90日曆天內,應提送期末成果報告,並依指定時間辦理簡報。
4.廠商自收到機關發函基隆市智慧道路設施數位化中程升級計畫委託技術服務案期末成果報告審查合格文件翌日起15個日曆天內完成修正(經審查會議同意者得延長,但最長以一個月為限),並提送定稿報告,提送定稿報告視同完成本案所有工作項目。
其他:需註明軟體版本
各5份。
6.廠商提送本案各期報告之期限均以機關總收文日期為準。
7.廠商疑義截止時間至114年8月28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8.114年9月3日更新招標文件(包商估價單)。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