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lg10645@kl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基隆市政府採購中心(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100元,領標方式詳如附加說明欄
開標地點
基隆市政府採購中心開標室(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3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送達基隆市政府總收文室(20201基隆市義一路一號1樓)
履約期限
簽約翌日起180日曆天內履約交貨,並書面通知機關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CD01030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E604010機械安裝業、F113010機械批發業、F114010汽車批發業、F1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F213080機械器具零售業、F214010汽車零售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一、得標廠商得將押標金轉為履約保證金。
二、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三、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專人購領:請於每日辦公時間至本府財政處支付金融科(基隆市中正區信二路319號3樓《北都大飯店右側門3樓》)繳交購標費用並取得繳費收據後,持收據至本府採購中心(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一號3樓)領取招標文件。
2、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四、廠商投標文件以專人寄(送)本機關者請於上班時間送件(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等標期限113年4月24日前提出並送達。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