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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二路301號3樓
廠商資格摘要
一、應有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廠商,並依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所稱之專業服務廠商,或須為國內政府立案核准登記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公司、法人、事務所、學術團體
或為學會、公會。
二、無受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禁止之規定者。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應說明投標廠商之組織、簡介及業務範圍。
(一)投標廠商承接類似案件實績。
應將過去完成或正進行中之與本案相關或類似之經驗(活動案),分別舉述並註明其服務項目、服務期間、委託單位及代表。(檢附曾承接類似本案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專業服務人員資歷說明:
參與評選之專業服務廠商需提出預定承辦本案之人力組織架構,以及專案計畫主持人與主要工作人員之學經歷、專長等書面資料。一旦應徵專業服務廠商取得承辦權,非經本府書面同意前,不得更換專案計畫主持人及主要工作人員。
二、有關前項條件,建請參考投標須知附件四、五、六所提供之格式填製於服務建議書,並作相關補充內容展現,以上列為評選項目。
三、招標文件投標須知第64條、評選須知第陸條、基隆市政府投標廠商投標證件審查一覽表所需檢附之資格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