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29 已決標公告

(111) 年度全市災後復建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案

基隆市政府 決標日:110/12/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予閎土木技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84,000
原始預算
$ 1,500,000
底價金額
$ 900,000
決標折數
53.7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基隆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6.5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日清
聯絡電話 (02)24201122#1911
機關代碼 3.76.57
單位名稱 工務處
機關地址 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一號3樓
聯絡人 許日清
聯絡電話 (02)24201122#1911
傳真號碼 (02)34012346
電子郵件信箱 kl403@mail.kl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5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12/27
原公告日 110/12/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4號6樓(前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200元,領標方式詳如附加說明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12/30 10:00
開標時間 110/12/30 14:00
開標地點 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4號6樓(前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4號6樓(前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11年11月30日止,或甲方通知乙方履行達契約金額上限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中華民國政府立案登記合格營業項目具有:■土木、■大地、■水保等相關之工程技術顧問、技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更正內容及事項: 因更正公告,故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皆延長。 1.本案下載之招標文件內切結書誤繕,並已重新上傳。 2.原公告本委託設計技術服務費用以〝各工程建造費用3.5%為上限〞,設計服務費總額上限為150萬元整。 更正為: 原公告本委託設計技術服務費用以〝各工程建造費用3%為上限〞,設計服務費總額上限為150萬元整。 3.請已領標之廠商請洽本府工務處土木工程科換領更正之招標文件或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電子檔。 4.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等標期限110年12月27日前提出。 一、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二、本委託設計技術服務費用以各工程建造費用3.5%為上限,設計服務費總額上限為150萬元整。
領取招標文件方式及地點 : 1.凡領參選之廠商限於投標截止日前以函索或自行領取方式辦理。 2.專人領購:請至本府財政處繳交文件書圖費後至本府工務處土木工程科(基隆市安樂路二段164號6樓前棟)領取招標文件。 3.郵遞郵購:欲郵購者應註明招標標的名稱或案號、函索份數(以購買三份為限),並請附貼足限時掛號郵資(每份200元)之回件信封(28*39公分)並書妥收件人地址、姓名(不得為公司名稱)連同文件、圖說費(限郵政匯票並書明收款人:基隆市政府), 於期限截止前以限時掛號寄達基隆市政府工務處土木工程科函索(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四日)。逾期不予受理(欲參選之廠商應自行考量領標及投標時程)基隆市政府郵遞地址:204基隆市安樂路二段164號6樓(前棟),基隆市政府工務處土木工程科。 三、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等標期限110年12月27日前提出並送達。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基隆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6.5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日清
聯絡電話
(02)24201122#1911
機關代碼
3.76.57
單位名稱
工務處
機關地址
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一號3樓
聯絡人
許日清
聯絡電話
(02)24201122#1911
傳真號碼
(02)34012346
電子郵件信箱
kl403@mail.kl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5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12/27
原公告日
110/12/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4號6樓(前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200元,領標方式詳如附加說明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12/30 10:00
開標時間
110/12/30 14:00
開標地點
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4號6樓(前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4號6樓(前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11年11月30日止,或甲方通知乙方履行達契約金額上限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中華民國政府立案登記合格營業項目具有:■土木、■大地、■水保等相關之工程技術顧問、技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更正內容及事項: 因更正公告,故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皆延長。 1.本案下載之招標文件內切結書誤繕,並已重新上傳。 2.原公告本委託設計技術服務費用以〝各工程建造費用3.5%為上限〞,設計服務費總額上限為150萬元整。 更正為: 原公告本委託設計技術服務費用以〝各工程建造費用3%為上限〞,設計服務費總額上限為150萬元整。 3.請已領標之廠商請洽本府工務處土木工程科換領更正之招標文件或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電子檔。 4.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等標期限110年12月27日前提出。 一、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二、本委託設計技術服務費用以各工程建造費用3.5%為上限,設計服務費總額上限為150萬元整。
領取招標文件方式及地點
: 1.凡領參選之廠商限於投標截止日前以函索或自行領取方式辦理。 2.專人領購:請至本府財政處繳交文件書圖費後至本府工務處土木工程科(基隆市安樂路二段164號6樓前棟)領取招標文件。 3.郵遞郵購:欲郵購者應註明招標標的名稱或案號、函索份數(以購買三份為限),並請附貼足限時掛號郵資(每份200元)之回件信封(28*39公分)並書妥收件人地址、姓名(不得為公司名稱)連同文件、圖說費(限郵政匯票並書明收款人:基隆市政府), 於期限截止前以限時掛號寄達基隆市政府工務處土木工程科函索(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四日)。逾期不予受理(欲參選之廠商應自行考量領標及投標時程)基隆市政府郵遞地址:204基隆市安樂路二段164號6樓(前棟),基隆市政府工務處土木工程科。 三、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等標期限110年12月27日前提出並送達。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