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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一號5樓(社會處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一號5樓(社會處勞資關係科)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設立知公私立大專院校或高中職學校:立案證明書(影本)或學校出具同意投標公文(正本)。
2.經勞動部登記核准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立案證明(影本)或由機構出具同意參加投標之公文(正本)。
3.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登記立案證明書(影本)、法院出具之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機構章程【其設立章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有辦理與人才培訓有關業務者】(影本)、負責人當選證書(影本)。
4.依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立案證明(影本)。
5.依法登記立案之工(公)會:登記立案證書(影本)、機構章程【其設立章承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其辦訓職類應與工(公)會本身之屬性有關者。
6.依法設立之公司組織,其營業項目與人才培訓有關者:登記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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