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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基隆市政府產業發展處會議室(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二路301號3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基隆市政府產業發展處農漁管理科(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二路301號3樓)
廠商資格摘要
1.凡經政府登記合格,從事與環保服務等相關營業項目之廠商且持有規定證件之公司、合作社、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或法人、機構、團體,均可參加投標。
2.廠商信用之証明
3.廠商納稅之証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勞務採購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預算經費係屬中央漁業署委辦經費,倘所需費用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凍結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其中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並不包含所失利益在內;另經費如被刪減,機關得調整其契約價金。
2.執行期間自110年1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止,本案相關費用俟漁業署110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始撥付。
3.八斗子漁港碧砂泊區內之遊艇泊區水、陸域範圍環境清潔維護工作(含綠美化維護)包含在本契約,此範圍後續經政府機關公告劃出「八斗子漁港」外,將會辦理扣除此履約工作範圍及服務費用,並於招標公告時先予敘明。
4.本採購案為(複數決標),案內計有八斗子漁港及正濱漁港兩項環境清潔維護工作,由廠商分項報價,投標廠商可就其中任一項進行投標,至多兩項,每項目由單一廠商進行施作,不同意廠商共同辦理,且同一廠商不得重復得標;開標順序先開八斗子漁港,再開正濱漁港。(同一廠商不得重復得標,倘同一廠商先於八斗子漁港項目決標取得承攬資格,後續正濱漁港開標作業仍為最低報價之廠商時不予決標,並以次低報價之廠商辦理開標作業。)
5.得標廠商請至基隆稅務局或所屬各分局開立印花稅款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2,342,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