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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後續擴充1次1年,以原契約條件續約核算付款,後續擴充金額為114萬8,800元整。
2.有關擴充年度所需經費,應俟完成法定程序,以議會通過之預算數及審議意見為本案契約金額上限,各項費用支出依當年度政府各項支出標準核定。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4基隆市婦幼福利服務中心五樓(基隆市安樂區麥金路482號5樓)基隆市政府社會處社會工作科
開標地點
本市家庭福利服務中心安樂館(基隆市安樂區麥金路482號4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4基隆市婦幼福利服務中心五樓(基隆市安樂區麥金路482號5樓)基隆市政府社會處社會工作科
履約期限
自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受委託單位應備資格
一、依法設立之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
二、依該法人章程得辦理本委託服務事項。
三、組織及財務健全者。
※專業人員資格
一、專業督導:領有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證照,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心理師考試規則規定者,或諮商輔導、心理相關系所畢業者,及3年以上從事家庭暴力相關經歷,負責統整本方案各項業務,受委託單位應配合委託機關補助人力員額,提出衛生福利部相關申請補助計畫方案。
二、專業工作員: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或心理師證照,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心理師考試規則規定者,或諮商輔導、心理相關系所畢業者;專業工作人員薪資由受委託單位向衛生福利部申請全額補助。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專人領取:請於上班時間至基隆市婦幼福利服務中心五樓(基隆市安樂區麥金路482號5樓)基隆市政府社會處社會工作科領取招標文件。
2.郵遞領取: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每一郵函以購買3份為限,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聯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每份72元,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4日)寄達基隆市婦幼福利服務中心五樓(基隆市安樂區麥金路482號5樓)基隆市政府社會處社會工作科。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廠商投標文件以專人寄(送)本機關者請於上班時間送件(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內聘委員
1.姓名:吳挺鋒/職業:基隆市政府社會處處長
2.姓名:杜雅惠/職業:基隆市政府教育處代理處長
※外聘委員
1.姓名:郭靜晃/職業:中國文化大學社會褔利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2.姓名:沈勝昂/職業: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
3.姓名:謝美娥/職業:國立政治大學教授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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