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721015@mail.kl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府工務處公用事業科(基隆市中正區信二路299號5樓)
廠商資格摘要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營利事業單位。
2.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准設立登記之法人或團體。
3.國內經合法登記之公私立大專院校、學術研究單位或機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 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親至本府四樓財政處支付科繳交文件費(新台幣貳佰元整)後憑收據至工務處(公用事業科)(本市中正區信二路299號5樓)領取招標文件(每次限購3份)。郵購者自行考量郵遞時間,來函書明招標案名稱寄達本府行政處總收文(地址:基隆市義一路1號), 並將文件費以郵政匯票(抬頭寫明「基隆市政府」),附回郵大信封,信封上預先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但不得寫公司名稱,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資)。
2、以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開標時當場說明。
3、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