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KL011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基金公路緊急疏散系統暨相關設備建置計畫委託技術服務案

基隆市政府 決標日:107/12/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全徽道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800,000
原始預算
$ 4,000,000
底價金額
$ 3,8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基隆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6.5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俞志豪
聯絡電話 (02)24223153
機關代碼 3.76.57
單位名稱 交通旅遊處
機關地址 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二路301號3樓
聯絡人 俞志豪
聯絡電話 (02)24223153
傳真號碼 (02)24274778
電子郵件信箱 eric74428@mail.kl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37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補助金額 4,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壽山路7號2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見招標公告之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14 17:00
開標時間 107/12/14 17:30
開標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壽山路7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基隆市政府總收文處(基隆市義一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60日曆天(不含審查期)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專業技師事務所(登記營業項目包括交通工程或交通控制或智慧型運輸系統或電機工程等任一相關項目):A、技師執業執照。B、技師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營業項目包括交通工程或交通控制或智慧型運輸系統或電機工程等任一相關項目):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B、工程技術顧問同業公會會員證。 (3)法人或團體:A、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B、組織章程。 (4)學術機構:應出具該學術機構同意委託投標授權書。 (二)廠商納稅證明:若為特殊廠商(法人、團體、學術機構)依法無需辦理納稅者,可不必檢附。 (三)交通工程技師或電機工程技師之執業証明(團隊成員中至少需有執業交通工程技師或電機工程技師1名,若非屬直接受聘於投廠廠商,須另檢附合作協議書。) (四)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得以影本為之。詳見招標文件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 廠商得自購案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親至本府四樓財政處繳交文件費(新台幣三百元整)後,憑收據至本府交通旅遊處(交通工程科)領取招標文件,每次限購三份。 (二) 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每一郵函以購買三份為限,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聯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100元,連同文件圖說費新台幣三百元整(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基隆市政府』,另請註明招標標的名稱或案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四日)寄達 基隆市政府交通旅遊處(交通工程科)(地址:基隆市信二路301號3樓)。 (三) 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廠商使用本系統網路下載招標文件時,應將系統發給之電子繳交憑據(*.tkn)電子檔使用本系統所提供之『檢核電子憑據』功能列印書面憑證明細並放入外標封內以供本機關開標時驗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基隆市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1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基隆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6.57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俞志豪
聯絡電話
(02)24223153
機關代碼
3.76.57
單位名稱
交通旅遊處
機關地址
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二路301號3樓
聯絡人
俞志豪
聯絡電話
(02)24223153
傳真號碼
(02)24274778
電子郵件信箱
eric74428@mail.kl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37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補助金額
4,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壽山路7號2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見招標公告之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14 17:00
開標時間
107/12/14 17:30
開標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壽山路7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基隆市政府總收文處(基隆市義一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60日曆天(不含審查期)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專業技師事務所(登記營業項目包括交通工程或交通控制或智慧型運輸系統或電機工程等任一相關項目):A、技師執業執照。B、技師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營業項目包括交通工程或交通控制或智慧型運輸系統或電機工程等任一相關項目):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B、工程技術顧問同業公會會員證。 (3)法人或團體:A、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B、組織章程。 (4)學術機構:應出具該學術機構同意委託投標授權書。 (二)廠商納稅證明:若為特殊廠商(法人、團體、學術機構)依法無需辦理納稅者,可不必檢附。 (三)交通工程技師或電機工程技師之執業証明(團隊成員中至少需有執業交通工程技師或電機工程技師1名,若非屬直接受聘於投廠廠商,須另檢附合作協議書。) (四)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得以影本為之。詳見招標文件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 廠商得自購案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親至本府四樓財政處繳交文件費(新台幣三百元整)後,憑收據至本府交通旅遊處(交通工程科)領取招標文件,每次限購三份。 (二) 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每一郵函以購買三份為限,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聯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100元,連同文件圖說費新台幣三百元整(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基隆市政府』,另請註明招標標的名稱或案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四日)寄達 基隆市政府交通旅遊處(交通工程科)(地址:基隆市信二路301號3樓)。 (三) 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廠商使用本系統網路下載招標文件時,應將系統發給之電子繳交憑據(*.tkn)電子檔使用本系統所提供之『檢核電子憑據』功能列印書面憑證明細並放入外標封內以供本機關開標時驗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基隆市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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