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02 基隆市 中正區 信二路301號3樓
電子郵件信箱
klcgysy@yahoo.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二路301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二路301號3樓(產業發展處漁業行政科)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一、政府立案之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及其他法令得提供技術性 服務之法人。
二、計畫主持人須有土木工程、水利工程之一項技師證書者。
三、不得有「政府採購法」第101條及第103條之情形者。
四、資格認定應備文件:
㈠技術顧問機構應提交政府機關核發登記證明文件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登記證;技師事務所繳交負責人技師證書、執業執照及公會會員證。
㈡計畫主持人之技師證書。
㈢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㈣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㈤投標廠商聲明書。
㈥切結書1或切結書2。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自106年12月26日起至107年01月04日上午9時20分前,親至本府財政處支付科繳交文件費(每件新台幣300元整)後,憑收據至本府產業發展處(漁業行政科)領取招標文件,每次限購三份,郵購者限於106年12月29日下午5時30分前(郵戳為憑)寄達本府產業發展處(漁業行政科)(地址:基隆市信二路301號3樓),並將文件費(每件新台幣300元整)以郵政匯票,抬頭寫明「基隆市政府」,附回郵大信封,信封上預先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但不得寫公司名稱,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資)。
二、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三、若本(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自106年12月26日起至107年01月04日上午9時20分前,親至本府財政處支付科繳交文件費(每件新台幣300元整)後,憑收據至本府產業發展處(漁業行政科)領取招標文件,每次限購三份,郵購者限於106年12月29日下午5時30分前(郵戳為憑)寄達本府產業發展處(漁業行政科)(地址:基隆市信二路301號3樓),並將文件費(每件新台幣300元整)以郵政匯票,抬頭寫明「基隆市政府」,附回郵大信封,信封上預先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但不得寫公司名稱,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資)。
二、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三、若本(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3449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