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dffnkang@mail.klcg.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2樓(地政處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總收文室)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規定得提供技術服務之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2、需有邊坡檢測、設計及監造等相關工作經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購領:請於每日辦公時間至本府四樓財政處繳交購標費用並開立繳費聯單,持該單至二樓地政處領取招標文件。
2、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每一郵函以購買三份為限,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連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每份100元,連同文件費用(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基隆市政府」,另請註明招標案名稱或案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四日)寄達基隆郵政第四七五號信箱。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 web.pcc.gov.tw /)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二、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3月7日前,以書面向機關提出釋疑。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3449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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