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l403@mail.klcg.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4號6樓(前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200元,領標方式詳如附加說明欄
開標地點
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4號6樓(前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4號6樓(前棟)
廠商資格摘要
中華民國政府立案登記合格營業項目具有:■土木、■大地、■水保等相關之工程技術顧問、技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委託設計技術服務費用以各工程建造費用3.5%為上限,設計服務費總額上限為1,500,000元整。
二、
領取招標文件方式及地點
1.凡領參選之廠商限於投標截止日前以函索或自行領取方式辦理。
2.專人領購:請至本府四樓財政處繳交文件書圖費後至本府工務處養護工程科(基隆市安樂路二段164號6樓前棟)領取招標文件。
3.郵遞郵購:欲郵購者應註明招標標的名稱或案號、函索份數(以購買三份為限),並請附貼足限時掛號郵資(每份200元)之回件信封(28*39公分)並書妥收件人地址、姓名(不得為公司名稱)連同文件、圖說費(限郵政匯票並書明收款人:基隆市政府),於期限截止前以限時掛號寄達基隆市政府工務處養護工程科函索(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四日)。逾期不予受理(欲參選之廠商應自行考量領標及投標時程)基隆市政府郵遞地址:204基隆市安樂路二段164號6樓(前棟),基隆市政府工務處養護工程科。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等標期限1065年1月25日前提出並送達。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3449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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