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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一號3樓 工務處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一號1樓 基隆市政府總收文
履約期限
至工程竣工後取得綠建築及智慧建築標章爲止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開業並得執行業務之建築師,應檢附符合本案投標證件審查一覽表相關證件
附加說明
(一)規劃設計補充説明:
1.本案預計拆除老舊校舍活動中心一棟並重新建築,一樓樓地版面積1038.236平方公尺,二樓樓地版面積291.20平方公尺,合計1329.436平方公尺。
2.本案拆除並新建校舍(活動中心),主要做作為集會、校隊練習及社團活動使用。
3.預計新建
一樓
標準籃/排球場×1,展演舞台×1,辦公室×1,運動器材儲藏室×2,廁所(男1女2無障礙1),淋浴間×2等。
二樓
燈光音響主控室×1,桌球練習室×1,樂活運動健身室×1。
4.應參酌基隆季節性及全球極端氣候等因素,如建築座向及門窗設置之設計以夏日通風散熱、防颱及冬天防範東北季風為考量。
5.本案應融入綠建築及節能減碳觀念,並請配合永續校園方案之推動,以及應依公有建築物綠建築標章推動使用作業要點之規定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及綠建築標章。
6.規畫拆除校舍應預留「臨時通學步道」。拆除時機須配合學校作息(如寒暑假、開學等),不影響師生教學,及通學之安全性為宜。
(二)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三)參選文件送審規定:
1.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子法』辦理。
2.投標廠商需將本評選須知第6條所列各項文件密封於證件封袋中。
3.另投標廠商應填具價格標單1份(價格標單需加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鑑),價格標單應密封於標單封袋中。
4.提交參選文件時間地點:服務建議書15份、參選資格證明文件(證件封)及價格標單(標單封)各乙份併入「外標封」中,一併於民國107年1月23日上午11時前掛號郵件寄達或親自送達本府一樓總收文(基隆市義一路一號1樓)如基隆地區因天然災害宣佈停止上班之日數及各級主管機關臨時公布放假等,則予順延至次一上班日。
(四)本案廠商釋疑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至少為等標期四分之一(至107年1月5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3449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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