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KLCG310 已決標公告

變更基隆市中山安樂八斗子地區(八斗子段牛稠嶺小段一一○等地號)細計第二次通檢案

基隆市政府 決標日:105/11/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興利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800,000
原始預算
$ 3,000,000
底價金額
$ 2,8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基隆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6.5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4 - 都市計劃及景觀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弟忠
聯絡電話 (02)24201122#2415
機關代碼 3.76.57
單位名稱 地政處
機關地址 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一號
聯絡人 黃弟忠
聯絡電話 (02)24201122#2415
傳真號碼 (02)24227791
電子郵件信箱 kl673@mail.kl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一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購買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12 09:00
開標時間 105/12/12 09:30
開標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一號後棟2樓(地政處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一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契約簽定次日起27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規定得提供技術服務之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 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指最近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稅完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影本)。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六)廠商及負責人印鑑印模單(兼委任授權書);廠商投標文件上所蓋廠商及負責人印應與印鑑印模單上之印模相同。 (七)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切結書(廠商)。 (八)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切結書(執業技師)。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基隆市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3449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12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基隆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6.57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弟忠
聯絡電話
(02)24201122#2415
機關代碼
3.76.57
單位名稱
地政處
機關地址
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一號
聯絡人
黃弟忠
聯絡電話
(02)24201122#2415
傳真號碼
(02)24227791
電子郵件信箱
kl673@mail.kl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一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購買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12 09:00
開標時間
105/12/12 09:30
開標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一號後棟2樓(地政處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一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契約簽定次日起27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規定得提供技術服務之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 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指最近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稅完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影本)。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六)廠商及負責人印鑑印模單(兼委任授權書);廠商投標文件上所蓋廠商及負責人印應與印鑑印模單上之印模相同。 (七)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切結書(廠商)。 (八)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切結書(執業技師)。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基隆市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3449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1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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