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jungh8587@gmail.com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基隆市政府採購中心(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100元,領標方式詳如附加說明欄
開標地點
基隆市政府採購中心開標室(基隆市義一路1號3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送達基隆市政府總收文室(20201基隆市義一路一號1樓)
廠商資格摘要
一、1.F114020機車批發業2.F214020機車零售業3.CD01040機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4.F2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5.F1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
二、證件封內須檢附符合本採購案規格審查表之型錄正本或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得標廠商得將押標金轉為履約保證金。
二、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三、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專人購領:每日辦公時間請至本府4樓財政處繳交購標費用並取得繳費收據,再憑該收據至3樓採購中心領取招標文件。
2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每一郵函以購買三份為限,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聯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每份72元,連同文件圖說費(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基隆市政府』,另請註明招標標的名稱或案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4日)寄達基隆郵政第475號信箱。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四、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106年1月9日前提出並送達。
五、本採購預算金額計1,204,160元,前開預算金額,尚未經立法程序,本市消防局係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得先保留決標,保留決標之期限至民國106年1月20日止。投標廠商如同意作為本局保留決標之對象時,其報價有效期限延長至前開日期。於保留決標期限內,本案預算全數完成立法程序時立即決標,如未能於保留決標期限內完成立法程序,除廠商同意延長報價有效期限外,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者」規定廢標。
更正公告:
一、原招標公告所刊押標金額度誤植,更正公告修正為新台幣60,208元整。
二、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規定,延長等標期至106年1月24日下午2時0分截止收件並於同日下午2時50分辦理開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3449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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