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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如成果滿意度達90%或其他由基隆市政府認定成效良好成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
(一) 擴充之項目:同本案採購項目
(二) 擴充之期間:自116年8月1日起至117年7月31日止。
(三) 擴充之金額上限:總計新臺幣285萬元整。(以原契約條件及額度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基隆市中正區八斗國民小學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396巷5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396巷52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評選時間:115年6月11日早上9:30
1.本採購案以評選方式進行,廠商需簡報15分鐘,答詢時間10分鐘,以適用最有利標決標;廠商需於招標單位指定之時間至八斗國小簡報。
2.本案採限制性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委託專業服務、技術服務、資訊服務或社會福利服務,經公開客觀評選為優勝者。
3.廠商須於開標當日當時前來說明及簡報進行評選工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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