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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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為新台幣100萬元,擴充期限為112年12月31日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深美街19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深美街198號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依法登記開業並得執行業務之建築師。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一、本案屬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勞務採購,經奉上級機關核可,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準用最有利標,公開客觀評選出優勝廠商。
二、本案為委託專業技術服務,規劃設計監造委託技術服務費用以服務費率決標;鑽探及水保等費用採總包價法決標。
三、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四、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111年07月10日前提出。
五、領取招標文件日期、地點:
(一)凡欲投標之廠商限於111年07月10日下午5時前以函索、專人領購或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欲參選之廠商應自行考量領標及投標時程。
(二)專人領購:請於上班時間至本校總務處繳交文件書圖費每份100元整後領取招標文件。
(三)郵遞郵購:欲郵購者應註明招標標的名稱或案號、函索份數(以購買3份為限),並請附貼足限時掛號郵資(每份84元)之回件信封(28*39公分)並書妥收件人地址、姓名(不得為公司名稱)連同文件圖說費每份100元(限郵政匯票並書明收款人:基隆市深美國民小學),於期限截止前以限時掛號寄達基隆市深美國民小學總務處函索(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掛號為例約須4日)。逾期不予受理(欲參選之廠商應自行考量領標及投標時程),基隆市深美國民小學郵遞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深美街198號。
(四)電子領標:詳基隆市政府電子領標作業說明(如招標文件);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ww.geps.gov.tw)
六、本案第四次資格標審查時間:111年7月12日上午09時於深美國小平面會議室,評選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資格標合格廠商。
七、本案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需為與本採購案相關之異業共同投標。
八、服務建議書撰寫格式請參閱評選須知,請將本校提供之「評分項目及服務建議書內容對照表」,依實際內容及頁次詳實填寫後,放置服務建議書第1頁,以利審核。
九、其餘事項請詳閱本案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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