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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辦機關
3.76.57.96.10基隆市立正濱國民中學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增購同一標的物因增加工程項目衍生之規劃設計、監造委託技術服務,增購金額不超過80萬元整,後續擴充期間為106年12月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深美街198號總務處
開標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深美街198號(平面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深美街198號二樓總務處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登記開業並得執行業務之建築師,應檢附符合本案投標證件審查一覽表相關證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規劃案之需求
1.設置非營利幼兒園5班,預計招收幼生122人。
2.新建三層樓建築體,教室空間至少9間,總樓地板面積約1,725平方公尺,空間需求建議如下:室內活動室、室內遊戲空間、寢室、盥洗室(含廁所)、辦公室或教保準備室、廚房、健康中心及其他有利教學活動之空間。請依班級數、招生數、面積總量及應設置之必要空間做最適當之室內外配置,而非限制各空間均一之尺寸。
3.無障礙電梯1座。
4.戶外活動空間及設施,面積約862.5平方公尺。
5.基地範圍測量:現況測量、中心樁釘測、都市計畫暨地籍套繪、水土保持計畫,並視情況需要辦理鑑界、CAD圖檔建置等。
6.基地內之建築規劃,需參考學校座落位置、氣候、地形、社區特性、學校文化及特色,融入原有校舍建築元素及校區周圍之環境特色進行校園空間整體景觀規劃,並滿足學童活動需求規劃空間之合理性及完整性。
7.符合節能、環保及永續生態校園及綠建築之規範。
8.基地內建築物需考量校園無障礙基本需求及校區整體之連通性。
9.規劃基地建築物及連接校區室外空間之地坪應順平,避免校區內各建物、操場、室外活動空間出現高低落差,減少幼生使用時危安。
10.室內活動室、遊戲空間、寢室、辦公室、廁所及其他空間之設備、電源、各管路、廣播系統等經費均採固定式包含於總工程經費內。
11.規劃時需考量施工期間,施工道路之留設,以免影響教學及學生安全。
12.規劃時需考量現有建物周圍之喬木、灌木移植存活。
13.包含校園建蔽率與容積率及各項定性、定量分析。
二、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三、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106年12月20日前提出。
四、領取招標文件日期、地點:
(一)凡欲投標之廠商限於106年12月28日下午5時前以函索、專人領購或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欲參選之廠商應自行考量領標及投標時程。
(二)專人領購:請於上班時間至本校總務處繳交文件書圖費每份0元整後領取招標文件。
(三)郵遞郵購:欲郵購者應註明招標標的名稱或案號、函索份數(以購買3份為限),並請附貼足限時掛號郵資(每份72元)之回件信封(28*39公分)並書妥收件人地址、姓名(不得為公司名稱)連同文件圖說費每份0元(限郵政匯票並書明收款人:基隆市深美國民小學),於期限截止前以限時掛號寄達基隆市深美國民小學總務處函索(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掛號為例約須4日)。逾期不予受理(欲參選之廠商應自行考量領標及投標時程),基隆市深美國民小學郵遞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深美街198號。
(四)電子領標:詳基隆市政府電子領標作業說明(如招標文件);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ww.geps.gov.tw)。
五、提交參選文件時間地點:服務建議書15份、參選資格證明文件乙份置於「外標封」中,一併於106年12月28日下午5時整前掛號郵件寄達或親自送達本校二樓總務處(基隆市信義區深美街198號),本機關於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六、本案開標(資格標)審查時間:106年12月29日上午9時00分,評選時間由本校另函通知,投標廠商請依時間自行到場。
七、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八、各期費用之撥付需俟補助款入庫後始能支付,另遇會計年度保留期間,甲方得暫停支付俟原因消失為止。
九、其餘事項請詳閱本案招標文件。
第一次更正:本案未達查核金額,依「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規定,修正契約第八條「履約管理」第十九點派遣品管人員留駐工地監造人數需求如下:「十九、本案委託技術服務範圍若包括監造者,乙方應依「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規定辦理,其派遣人員留駐工地,持續性監督施工廠商按契約及設計圖說施工及查證施工廠商履約之監造人力:符合「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受訓合格現場人員,專任人員至少1人,留駐工地期間至工程完竣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3449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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