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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4基隆市安樂區安和一街392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具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一)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稅完稅證明。
(二)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繳交申報書影本。
(三)自然人繳納綜合所得稅證明者,應繳納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繳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年證明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四)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履約能力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四、其他需繳交之文件請詳「廠商投標證件審查一覽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經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業於108年6月5日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簽奉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一、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等標期限6月15日(一)前提出。
二、領標及截標期限:
1.領標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09年6月15日(星期一)9時00分止。
2.截標期限:109年6月15日(星期一)9時00分止。
三、開標日期時間、地點:
1.開標(資格審查):109年6月16日(星期二)09時30分。
2.評審:109年6月16日(星期二)10時0分。
3.議價:另行通知。
4.開標、議價地點:本校生命教育資源中心。
四、領標方式:
領標方式:
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詳電子領標作業說明。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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