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ih0928h@yahoo.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16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100元,請至總務處出納組繳費後憑收據領取招標文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164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1、專人購領:每日辦公時間請至本校總務處繳交文件費後,憑收據領取招標文件。2、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每一郵函以購買三份為限,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聯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基隆市德和國民小學」,另請註明標案名稱或案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四日)寄達德和國小總務處基隆市文化路164號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ww. web.pcc.gov.tw /)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三、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等標期限105年12月9日前提出並送達。
四、1.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畫書,取最有利標之精神,擇最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
2.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若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經機關首長核准,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
五、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六、檢舉受理單位:*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34492)
檢舉受理單位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