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03基隆市中山區中山一路291巷45號
電子郵件信箱
kleduwang@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擴充之項目:同本案採購項目。
2.擴充之期間:自116年7月1日起至116年9月30日止。
3.擴充之金額上限:為本案預算金額上限總額之10%計新臺幣1,679,284元。(以原契約條件、單價及補助額度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中山一路291巷45號
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臺幣100元整,於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繳交後憑收據領取招標文件。
開標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中山一路291巷4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中山一路291巷45號(總務處)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評選作業補充說明:
(一)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選之對象。
(二)評選委員會以書面審查及廠商現場簡報進行評分。
1.經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始得參加下一階段服務建議書評選作業,評選作業時間暫定115年7月31日上午09:30,若時間變動,將由本校與委員擇定日期後再行通知廠商參與。
2.評選當天依廠商投遞標案順序進行簡報。簡報時間以15分鐘為限,答詢10分鐘為原則(投標廠商若超過3家,將各自縮短3分鐘)。
3.參加評選之廠商出具書面授權書正本之專案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出席簡報(若主持人即廠商負責人得免付授權書),其列席人數應不得超過3人,簡報時其他廠商應先行退場,經本校三次唱名仍無法到場者,由委員會逕行書面評選。
4.簡報及答詢計時於倒數3分鐘時,按鈴一聲;倒數1分鐘時,按鈴二聲;時間到時按長鈴,廠商應立即停止簡報。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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