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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標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期間1年及金額15,00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4基隆市安樂區武崙街203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得標廠商押標金得轉為履約保證金。
二.投標廠商應確實暸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三.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不提供專人購領。
(2)郵遞購領:本案文件繁多,故不提供郵爐購領。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的網址: http:// web.pcc.gov.tw 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擋。
四.其他公告事項:
1.本案施工地點地形施工動線請投標廠商自行至工地現場勘查評估。
2.本案決標方式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64條之2採評分及格最低標,分資格標、規格標(規格文件(服務建議書)審查及評選會)及價格標三階段依序辦理(除資格標開標日期外其餘另行通知)。
3.「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俟預算核准後決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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