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a2410@gm.kl.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繳交文件書圖費每份600元整
履約期限
至工程竣工驗收決算並取得使用執照,餘詳契約書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開業並得執行業務之建築師,應檢附符合本案投標
證件審查一覽表相關證件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二、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109年10月6日前提出。
三、提交參選文件時間地點:服務建議書15份、參選資格證明文件乙份置於「外標封」中,一併於109年10月13日上午9時整前掛號郵件寄達或親自送達本校二樓總務處(基隆市仁愛區獅球路6號),本機關於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四、本案資格標審查時間:109年10月13日上午10時整,評選時間由本校另行通知,投標廠商請依時間自行到場。
五、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六、各期費用之撥付需俟補助款入庫後始能支付,另遇會計年度保留期間,甲方得暫停支付俟原因消失為止。
七、其餘事項請詳閱本案招標文件。
八、若公告與招標文件有異時,以招標文件為主。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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