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CC001 已決標公告

基隆市107學年度學生健康檢查委託專業服務

基隆市立中正國民中學 決標日:107/07/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仁祥診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786,500
原始預算
$ 3,786,5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基隆市立中正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76.57.96.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育菘
聯絡電話 (02)24282191#32
機關代碼 3.76.57.96.5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船路36巷59號
聯絡人 張育菘
聯絡電話 (02)24282191#32
傳真號碼 (02)24292485
電子郵件信箱 ab5595@kl.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3,786,5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7/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船路36巷5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100元請至總務處出納組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7/30 09:00
開標時間 107/07/30 10:00
開標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船路36巷5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船路36巷5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7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詳「基隆市107學年度學生健康檢查委託專業服務評選須知」第九點第一項規定:1、醫院:衛生福利部評鑑合格之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含地區醫院、教學醫院或醫學中心。2、診所:為全民健康保險特約機構,並聘有醫師3名以上、醫事檢驗師及護理人員。3、醫師公會。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基隆市107學年度學生健康檢查委託專業服務評選須知」第九點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二項規定:一、須能組成健康檢查工作隊至少2組,於契約期限內(107年9月-107年12月)完成本市學生健康檢查。1.理學檢查:牙醫師、小(內)兒科、家醫科之專科醫師及其護理人員各1人、工作助理1人、行政幹事1人,共計8人。若增加受檢人數,則應按工作量增加醫師人數。2.實驗室檢查:血液採檢人員至少2名、從事寄生蟲、尿液及判讀之醫檢師至少2名、心電圖檢查結果應由心臟專科醫師名判讀、胸部X光檢查結果應由胸腔科醫師或放射科專科醫師判讀,並均應在檢驗報告單上簽名。3.X光檢查,須符合X光影像檢查配備及X光放射師至少1名。4.上述專科醫師、護理人員、醫檢師、放射師皆應檢附衛生局核發之執業執照及醫院服務證明造冊,作為廠商資格評選文件。5.檢(實)驗室須通過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或美國病理學會(CAP)醫學實驗室認證之醫療機構,投標時應檢附該證書影本,證書有效期間至少至107年12月底。6.如未具前開人力,應檢附於得標後一週內可聘足符合資格與數量之醫事人力聲明切結。7.理學檢查3日前提供學校到校檢查之醫師名單,以利檢查當日之核對,所送之名單亦需為前項工作隊成員,若有不符者,學校有權拒絕受檢。8.上述健康檢查工作隊成員需事先造冊。二、外縣市廠商資格:若為外縣市廠商參與投標,則除上述資格外,得標後履約前應先公文報請原執業縣(市)之衛生局核准,核准後再以公文報請本府衛生局核備,並副知本府(教育處)。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基隆市立中正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7/30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7.96.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育菘
聯絡電話
(02)24282191#32
機關代碼
3.76.57.96.5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船路36巷59號
聯絡人
張育菘
聯絡電話
(02)24282191#32
傳真號碼
(02)24292485
電子郵件信箱
ab5595@kl.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3,786,5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7/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船路36巷5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100元請至總務處出納組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7/30 09:00
開標時間
107/07/30 10:00
開標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船路36巷5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船路36巷5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7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詳「基隆市107學年度學生健康檢查委託專業服務評選須知」第九點第一項規定:1、醫院:衛生福利部評鑑合格之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含地區醫院、教學醫院或醫學中心。2、診所:為全民健康保險特約機構,並聘有醫師3名以上、醫事檢驗師及護理人員。3、醫師公會。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基隆市107學年度學生健康檢查委託專業服務評選須知」第九點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二項規定:一、須能組成健康檢查工作隊至少2組,於契約期限內(107年9月-107年12月)完成本市學生健康檢查。1.理學檢查:牙醫師、小(內)兒科、家醫科之專科醫師及其護理人員各1人、工作助理1人、行政幹事1人,共計8人。若增加受檢人數,則應按工作量增加醫師人數。2.實驗室檢查:血液採檢人員至少2名、從事寄生蟲、尿液及判讀之醫檢師至少2名、心電圖檢查結果應由心臟專科醫師名判讀、胸部X光檢查結果應由胸腔科醫師或放射科專科醫師判讀,並均應在檢驗報告單上簽名。3.X光檢查,須符合X光影像檢查配備及X光放射師至少1名。4.上述專科醫師、護理人員、醫檢師、放射師皆應檢附衛生局核發之執業執照及醫院服務證明造冊,作為廠商資格評選文件。5.檢(實)驗室須通過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或美國病理學會(CAP)醫學實驗室認證之醫療機構,投標時應檢附該證書影本,證書有效期間至少至107年12月底。6.如未具前開人力,應檢附於得標後一週內可聘足符合資格與數量之醫事人力聲明切結。7.理學檢查3日前提供學校到校檢查之醫師名單,以利檢查當日之核對,所送之名單亦需為前項工作隊成員,若有不符者,學校有權拒絕受檢。8.上述健康檢查工作隊成員需事先造冊。二、外縣市廠商資格:若為外縣市廠商參與投標,則除上述資格外,得標後履約前應先公文報請原執業縣(市)之衛生局核准,核准後再以公文報請本府衛生局核備,並副知本府(教育處)。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基隆市立中正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7/3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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