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a2442@gm.kl.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劉銘傳路13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劉銘傳路132號
履約期限
至工程竣工驗收決算並取得使用執照,餘詳契約書。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登記開業並得執行業務之建築師,其餘投標資格證明文件詳評選須知及投標證件審查一覽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專人領購:請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繳交文件書圖費每份600元整後至本校總務處(基隆市仁愛區劉銘傳路132號)領取招標文件。
2.電子領標:詳基隆市政府電子領標作業說明 (如附件);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投標系統網站︰
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三、本案資格審查時間:109年10月20日上午10時整,評選時間由本校另行通知,投標廠商請依時間自行到場。
四、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五、各期費用之撥付需俟補助款入庫後始能支付,另遇會計年度保留期間,本校得暫停支付俟原因消失為止。
六﹑其餘事項請詳閱本案招標文件。
七、若公告與招標文件有異時,以招標文件為主。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