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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5基隆市暖暖區源遠路152巷7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5基隆市暖暖區源遠路152巷75號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1)具有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土木包工業(102011),且經合格登記設立依法納稅之廠商。
(2)未列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有關相關機構不良廠商名單內。
(3)得標廠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7條規定,分包予其他符合資格之廠商,分包廠商就
其分包部分,與得標廠商連帶負瑕疵擔保責任。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2.本案採公開招標取最有利標決標。
3.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111年2月24日前提出。
4.開標及評審時間地點:
(1)開標:資格審查:111年3月1日(星期二)08:00
(2)評審:111年3月2日(星期三)10:00
(3)開標、評審地點:本校會議室
5.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購領:請至本校總務處領取光碟,自行列印,費用0元。
(2)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每一郵函以索取一份為限,預
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連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
掛號回信郵票,連同文件費用(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基隆市立碇
內國民中學」,另請註明招標案名稱或案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四日)寄達基隆市暖暖區源遠路152巷75號。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 web.pcc.gov.tw /)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6.本工程保留決標待預算成立後再決標如招標文件經核定後有所變動在不影響投標利益下將進行附件更動,並展延公告期限.
7.本工程項目有所更動,請廠商下載111.2.22最新版本後詳閱標單及圖說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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