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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
(一)擴充之項目:同本案採購項目。
(二)擴充之期間:自116年7月1日起至116年9月30日止。
(三)擴充之金額上限:為本案預算金額上限總額之10%計新臺幣1,281,892元。(以原契約條件、單價及補助額度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F101040)家畜家禽批發業、(F101050)水產品批發業、F101130蔬果批發業、F101990其他農畜水產品批發業、F102170食品什貨批發業、F201010農產品零售業、F201020畜產品零售業、F201030水產品零售業、F201990其他農畜水產品零售業、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等與本案相關行業。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專人購領:請至本校出納組繳交文件費200元後,憑收據領取招標文件。 二、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每一郵函以購買三份為限,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聯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120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基隆市立百福國民中學』,另請註明招標標的名稱或案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四日)寄達「基隆市七堵區福五街一號」(百福國中) 三、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 https://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釋疑處理:對於本招標案之文件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1/4期限前(即民國115年7月11日下午17時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於前項疑義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1/4;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並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其他】 一、開標地點:基隆市百福國中校史室 。二、本案採固定金額最有利標決標。 三、本案資格標審查時間:115年7月27日上午8時30分,評審時間:115年7月28日上午9時整,投標廠商依投標先後為簡報順序,請自行到場,本校不另行通知。 四、本案採複數決標2家廠商,以學期為單位分上下學期分別供應食材,由第一優先序位廠商優先選擇供應學期。五、其他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基隆市七堵區百福國中、長興國小及華興國小115學年度學校午餐食材暨調味料聯合採購案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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