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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繳交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
1.營業項目:(至少符合下列一項)
(1)F101040家畜家禽批發業
(2)F101050水產品批發業
(3)F101061農產品批發市場
(4)F101990其他農、畜、水產品批發業
(5)F201010農產品零售業
(6)F201020畜產品零售業
(7)F201030水產品零售業
(8)F201990其他農畜水產品零售業
2.廠商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
1.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及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繳交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
3.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買證(註: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買證二者均須檢附)相關文件代之。
(三)履約能力證明:
1.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專人購領:請至本校出納組繳交文件費200元後,憑收據領取招標文件。 二、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每一郵函以購買三份為限,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聯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100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基隆市立百福國民中學』,另請註明招標標的名稱或案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四日)寄達「基隆市七堵區福五街一號」(百福國中) 三、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其他】 一、評選時間地點:112年9月12日上午10:00百福國中校史室 二、本案為固定單價採適用最有利標評選優勝廠商方式辦理,並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決標。 三、本案契約價金結算方式為每人合約單價*實際用餐人數。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應於112年9月4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機關將於112年9月6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五.本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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