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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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廠商須經機關開會審核115學年度履約執行情形,考評優良者,徵求雙方 書面同意後依原契約條件、116學年度中央及基隆市政府相關政策價格,以換文方式續約一次辦理擴充之期間116年08月01日至117年07月31日及金額新台幣2,362,800元整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付款方式
請於每日辦公時間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辦公處位於基隆市中正區正榮街88號繳交購標費用並開立繳費聯單後,持該單領取招標文件。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約供餐及改善團膳品質
履約期限
115學年度期間(115年08月01日至116年07月31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依中央及基隆市政府相關政策價格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具即食餐食製造業(C199030)等營業項目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售價:500元。招標文件領取方式:(1)專人購領:請於每日 辦公時間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辦公處位於基隆市中正區正榮街88號繳交購標費用並開立繳費聯單後,持該單領取招標文件。(2)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每一郵函以購買三份為限,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每份160元,連同文件費用(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基隆市立正濱國民中學」,另請註明招標案名稱或案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四日)(3)電子領標。2.其他公告事項:(1)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2)經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機關將另行通知參加評審會議簡報,其簡報順序,於本案開標後,由資格符合招標文件之廠商,依廠商投標時間先後順序抽籤決定,廠商未到場者,由機關承辦人代抽,請廠商應配合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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