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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本校出納組繳交現 金200元。憑據領件
履約期限
108年8月30日至109年6月30日(配合學校行事曆)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教育部國教署105.11.28學校外訂盒(桶)餐採購契約參考範本訂定並依據教育部108年4月1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80023855號函相關修正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1.與招標標的有關,經合法登記設立並依法納稅之公司行號。
2.未受停權處分之合法廠商,且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或經衛生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衛生優良者。
3.即食餐食製造業(C19903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應優先採用國產可追溯生鮮食材,即依「108年度基隆市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追溯生鮮食材獎勵金實施計畫」辦理,由基隆市政府及中央相關機關認定之相關證明文件辦理獎勵金請款事宜,獎勵金每月領取上限為每人每日3.5元乘以供應人數乘以該月供餐日數。請詳閱相關招標文件。
2.本案擇優取二家廠商辦理議價,決標後由兩校分別各自與廠商訂約,並輪流供餐。校方保留採購項目或數量選擇之組合權利。
3.本案預計評選時間為108年8月6日上午10:3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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