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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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6基隆市七堵區東新街20號總務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6基隆市七堵區東新街20號總務處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設立登記或設立證明、工廠登記證。(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行業登記證、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服務建議書10分。
5.公會會員證
6.營養師證書與執業證照、廚師證照、衛生管理人員證書
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現場領標:自公告日起至109年6月4日下午5時止,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17時,請逕至本校總務處(基隆市七堵區東新街20號)索取。
2.函索:請自行考量投標期限及郵遞時程,並於函索信封上註明『索取案號109MDJH005招標文件』,內附圖說費用新台幣200元及貼足郵資(100元)並填妥收信人姓名、郵遞區號、郵遞類別(視所貼郵資類別)及地址之回郵信封(以能裝入A4紙張者)乙只;寄至基隆市七堵區東新街20號總務處事務組歐陽小姐收。
【投標方式及地點】
1.現場投標:於109年6月4日下午5時前投至本校總務處事務組。
2.郵遞投標:於109年6月4日下午5時前寄達本校總務處,以寄達郵戳為憑。
【其他】
1.招標文件連絡人:總務處-歐陽玉惠小姐,電話:24561274#336。
招標規格連絡人:總務處-劉瑋與幹事,電話:24561274#335。
2.非公司負責人參加需附授權書並攜帶身分證明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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