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10105@mail.klsy.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基隆市信二路17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基隆市信二路179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售標時間
自即日起至108年4月16日下午5時分止。
開標時間及地點
108年4月17日上午9時整假本所二樓會議室(本市信義區信二路一七九號二樓)。電話:24282101轉317
標單截止收件日期
108年4月16日下午5時止前送達。
說明
1.依據政府採購法辦理。
2.參加投標請詳閱投標須知,補充規定及有關文件。
3.購取文件地點:一、請親至信義區公所出納(信二路一七九號)繳交文件圖說費後,憑收據至民政課領取招標文件。 二、郵購:即日起至108年4月16日下午5時止,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每一郵函以購買三份為限,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連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 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107元,連同文件圖說費(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基隆市信義區公所』,另請註明工程(物料)名稱或編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四日)寄達基隆市信二路179號。
4.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5.本案採序位法方式評定比價廠商資格,價格納入評選項目(詳如評選須知)。
6.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等標期限四分之一前以書面向本所提出。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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