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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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標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期間113年11月30日及金額(或數量)新台幣 62萬6,0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236號5樓
開標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236號6樓(會議室2)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履行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236號5樓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或施工總價已達採購金額上限時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種苗業(A101011)、花卉栽培業(A101050)、園藝服務業(A102080)、造園景觀工程(E103091) 、園藝工程(A102080) 、綜合營造業(E101011)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參加投標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專人購領:每日辦公時間請至本所五樓(綜合行政課出納)繳交文件圖說費後,憑收據領取招標文件
2、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每一郵函以購買三份為限,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聯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基隆市中正區公所」,另請註明標案名稱或案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四日)寄達基隆市中正路236號5樓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三、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等標期限113年01月15日前提出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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