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00基隆市仁愛區基隆市光一路28號2樓
電子郵件信箱
ranai51@mail.kl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基隆市光一路28號2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於每日辦公時間至本所二樓總務室向出納購買每份新臺幣200元整,並憑收據領取招標文件。
開標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基隆市光一路28號2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基隆市光一路28號2樓
履約期限
限期112年11月30日或施工金額達採購上限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102011土木包工業或E101011綜合營造業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2、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購領:請於每日辦公時間至本所二樓總務室向出納購買每份新臺幣200元整,並憑收據領取招標文件。
(2)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每一郵函以購買三份為
限,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連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
限時掛號回信郵票每份 72元,連同文件費用(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
「基隆市仁愛區公所」,另請註明招標案名稱或案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四日)寄達基隆市仁愛區光一路28號2樓。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 web.pcc.gov.tw /)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3、其他公告事項:
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12月22日前提出並送達。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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