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00基隆市仁愛區基隆市光一路28號2樓
電子郵件信箱
ranai51@mail.kl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金額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基隆市光一路28號2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於每日辦公時間至本所二樓總務室向出納購買每份新臺幣200元整,並憑收據領取招標文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基隆市光一路28號2樓
履約期限
限期111年11月30日或施工金額達採購上限止
廠商資格摘要
E102011土木包工業或E101011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2、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購領:請於每日辦公時間至本所二樓總務室向出納購買每份新臺幣200元整,並憑收據領取招標文件。
(2)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每一郵函以購買三份為
限,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連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
限時掛號回信郵票每份 72元,連同文件費用(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
「基隆市仁愛區公所」,另請註明招標案名稱或案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四日)寄達基隆市仁愛區光一路28號2樓。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 web.pcc.gov.tw /)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3、其他公告事項:
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12月28日前提出並送達。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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