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146基隆市信義區正信20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信義區正信路205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資格摘要:F114010汽車批發業、F1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F113010機械批發業、F214010汽車零售業、F2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F213080機械器具零售業、F401010國際貿易業、CD01030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2)具有製造或供應或承做大客車能力之證明文件供審,如未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者,視為不合格標,不得參與後續開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公開招標最有利標方式辦理。以報價於預算額度內,合於招標文件相關規定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
二、最有利標之評定由評審委員決定之,評選辦法詳如「評選須知及作業說明」。
三、廠商須詳列報價內容,並納入評選項目。
四、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購領:請於每日辦公時間至本處辦公室位於基隆市信義區正信路205號2樓行政室繳交購標費用領取招標文件。
(2)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每一郵函以購買三份為限,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每份100元,連同文件費用100元(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基隆市公共汽車管理處」,另請註明招標案名稱或案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四日)寄達20146基隆信義區正信路205號2樓行政室收。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電子採購網
(網址:http:// web.pcc.gov.tw /)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五、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等標期限110年8月16日以前提出。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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