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C020 已決標公告

108年換錢箱、車輛清洗及環境清潔

基隆市公共汽車管理處 決標日:107/12/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怡佳清潔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37,086
原始預算
$ 1,83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4.9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基隆市公共汽車管理處
機關代碼 3.76.57.4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2 - 人力派遣服務(勞動派遣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洪德福
聯絡電話 (02)24622171#231
機關代碼 3.76.57.41
單位名稱 基隆市公共汽車管理處
機關地址 202基隆市中正區103號
聯絡人 洪德福
聯絡電話 (02)24622171#231
傳真號碼 (02)24622640
電子郵件信箱 fu3814@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預計金額 1,83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10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現金現場購買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02 17:00
開標時間 108/01/03 10:00
開標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10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10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算一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凡具備合格證件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二、符合營業登記872人力派遣服務(勞動派遣服務),具提供派遣人力能力之業者;凡具有建築物清潔服務、人力派遣管理能力等相關行業之公司行號,均得參與投標。 三、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執照、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或向原核准登記機關申請之工廠登記證明文件、或自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下載之工廠登記資料)、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勿再檢附。】 ▇2.廠商繳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每日辦公時間請至本處行政室出納繳交文件費後,憑收據領取招標文件。 (2)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每一郵函以購買三份為限,預先書妥收件姓名、地址、連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連同文件、圖說費〈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基隆市公共汽車管理處」,另請註明招標標的名稱或案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四日〉寄達基隆市中正路103號。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 web.pcc.gov.tw /)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二、其餘請參閱投標須知及契約書內容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基隆市公共汽車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0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7.4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洪德福
聯絡電話
(02)24622171#231
機關代碼
3.76.57.41
單位名稱
基隆市公共汽車管理處
機關地址
202基隆市中正區103號
聯絡人
洪德福
聯絡電話
(02)24622171#231
傳真號碼
(02)24622640
電子郵件信箱
fu3814@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預計金額
1,83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10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現金現場購買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02 17:00
開標時間
108/01/03 10:00
開標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10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10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算一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凡具備合格證件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二、符合營業登記872人力派遣服務(勞動派遣服務),具提供派遣人力能力之業者;凡具有建築物清潔服務、人力派遣管理能力等相關行業之公司行號,均得參與投標。 三、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執照、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或向原核准登記機關申請之工廠登記證明文件、或自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下載之工廠登記資料)、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勿再檢附。】 ▇2.廠商繳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每日辦公時間請至本處行政室出納繳交文件費後,憑收據領取招標文件。 (2)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每一郵函以購買三份為限,預先書妥收件姓名、地址、連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連同文件、圖說費〈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基隆市公共汽車管理處」,另請註明招標標的名稱或案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四日〉寄達基隆市中正路103號。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 web.pcc.gov.tw /)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二、其餘請參閱投標須知及契約書內容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基隆市公共汽車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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