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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現金購買每份新台幣200元整
廠商資格摘要
(1)營業項目列有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2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301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113050)、電信器材批發業(F113070)、交通標誌器材批發業(F113090)、資訊軟體批發業(F118010)、電子材料批發業(F11901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CC0107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CC0108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CC01110)
(2)曾完成與採購標的類似之承做能力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與證明文件提送方式:
(一)截止日期收件日期:民國106年11月28日下午17時止。
(二)交付方式:廠商應將相關招標文件,採親自送達或郵寄送達(郵寄以機關收到日為準,
廠商請自行估算寄送時間),逾時視同無效標。
(三)交付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03號行政室。
二、開標與決標(適用最有利標之評選規定):
(一)開標:依據採購法第42條及第52條之規定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方式辦理。分段開標之程 序依序為資格審查、公開評選,分述如次:
1.資格審查:收受投標文件後,本處於106年11月29日(星期三)上午10時整,先就廠商資格文件進行審查(地點:本處會議室),符合資格者為合格投標廠商,方可參加公開評選。
2.公開評選:詳評選作業說明,評選會議時間,投標廠商資格審查合格者,經抽籤序號後,暫定於民國106年12月7日(星期四)下午14時整參加簡報與委員答詢評選作業,時間如有變動,機關將另通知確定日期。
(二)決標:依評選結果,與取得優勝廠商,辦理議價事宜,議價時間地點,本處另行函文通知,決標相關事宜依「機關委託資訊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11條第2項及第12條第2項規定辦理;優勝廠商辦理議減價程序,以不超過3次為限。
三、其他事項:
1.本案需俟本市議會107年度第一次(約107年3月)審議通過後,方可動支經費。
2.本案可能因年度更迭辦理預算保留而延後付款,預計遲延付款月數:6個月。
3.廠商投標時另需檢附曾完成與採購標的類似承做能力證明文件,並置於證件封內供審。
新增單價分析表 合計18個電子檔案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3449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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