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insulin68@yahoo.com.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得向得標廠商增購或後續擴充之權利,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於新台幣1,080,000元整價金額度內,辦理換文或議價續約核算付款,擬增購或後續擴充期間為3個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現金購買每份新台幣200元整
廠商資格摘要
1.營業項目列有E701010(通信工程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與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業者、研究機構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資訊服務或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法人、機構或團體。
2.非上述項目之業者而具履約能力之廠商,其廠商應附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例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文件須於106年3月14日下午17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基隆市公共汽車管理處;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03號行政室。
二.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一)資格標:民國106年3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時00分。
三.開標案件之開標地點:基隆市公共汽車管理處;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03號會議室。
四.(1)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詳電子領標作業說明。
(2)郵購者自公告招標之日起來函註明「領取『106年度基隆市智慧公車服務與管理系統維護
案』(106C001)招標文件」,以掛號郵件寄達基隆市公共汽車管理處行政室(請附上快捷郵資)每家最多可領二份(自行估計郵遞時間,逾期恕不負責)。
(3)自行購領者自公告日起至106年3月13日下午16時30分前,向基隆市公共汽車管理處行政室購買。
(4)招標文件費用:新台幣貳佰元整。
五.本案決標作業流程:1.資格審查2.專業建議服務計畫書(1式15份)書面初審 3.廠商實施簡報及評審委員詢答 4.最優勝廠商議價與決標。
六.其餘請參閱投標須知及契約書和補充說明等內容規定。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3449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