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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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決標日起1年內,在契約總價50%以內後續擴充之權利。【由機關另行書面通知得標廠商,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在契約總價50%以內後續擴充,採購書單可由得標廠商所提供之書單挑選或本機關自行擬定採購清單;廠商依照採購清單順序,依序採購圖書,如有缺書或退書,依序補書至購書經費止;圖書交貨日期以本機關函文通知交貨日期為準(含分類編目電子檔及圖書各項加工服務)若交貨期限當日為放假日,順延至次上班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機關行政科[出納](202099)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2樓
付款方式
每份100元,請於每日辦公時間至本機關行政科[出納]繳交購標費用並取得繳費收據後領取招標文件
開標地點
基隆文化中心7樓會議室(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7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機關收發文(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2樓)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詳附加說明欄。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廠商資格及投標時應附具之文件補充說明:
(一)基本資格:依中華民國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本勞務採購服務之自然人、法人、機構或團體。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切結書1(正本)。
3.標單(正本)。
4.現場領標收據聯或電子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5.廠商納稅證明文件補充說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 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所得稅納稅證明(本項適用於自然人):為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
(3)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4)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證明代之,惟應另提出【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文件之佐證資料】供本機關審查。
6.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補充說明:投標廠商若非屬依各業管法規,應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始得營業者,免附本項證明文件。
7.服務建議書1式10份(裝入投標封套即可,無須個別密封)。
二、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詳閱投標須知及相關招標文件後投標。
三、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詳電子領標作業說明。
(一)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5年1月12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前1日。
(二)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若因颱風等災變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 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由機關另行通知。
(三)投標文件審查、評選及決標:
1.資格審查(詳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2.評選會議於資格審查後擇期召開,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參加評選。
3.投標廠商之資格文件未經前段程序審查合格者,即不予進入下一審查程序。資格審查合格後,依序辦理評選及決標;但本機關得依各階段審查之時間及情事變化或特殊事由,於現場宣布擇期或延後辦理下一階段之作業。
(四)本採購標案有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