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KL108S 已決標公告

基隆市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導入民間資源計畫

基隆市文化觀光局 決標日:114/12/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00,000
原始預算
$ 2,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基隆市文化觀光局
機關代碼 3.76.57.3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昕芮
聯絡電話 (02)24224170#285
機關代碼 3.76.57.33
單位名稱 視覺藝術科
機關地址 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
聯絡人 李昕芮
聯絡電話 (02)24224170#285
傳真號碼 (02)24287811
電子郵件信箱 leeyuan038@mail.kl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 文化部
補助金額 2,0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機關行政科[出納](202099)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2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100元,請於每日辦公時間至本機關行政科[出納]繳交購標費用並取 得繳費收據後領取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08 09:00
開標時間 114/12/08 11:00
開標地點 基隆市文化觀光局事務室(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機關收發文(202099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2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廠商資格及投標時應附具之文件補充說明: (一)基本資格: 依中華民國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本案勞務採購服務之法人、機構或團體。(註:如規定須具有特定營業項目方可參與投標者,所規定之營業項目,不得不當限制競爭,並請載明營業項目代碼及名稱,例如:「J601010藝文服務業」、「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切結書1(正本)。 3.標單(正本)。 4.現場領標收據聯或電子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5.廠商納稅證明文件補充說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所得稅納稅證明(本項適用於自然人):為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 (3)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4)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證明代之,惟應另提出【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文件之佐證資料】供本機關審查。 6.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補充說明:投標廠商若非屬依各業管法規,應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始得營業者,免附本項證明文件。 7.服務建議書1式10份(裝入投標封套即可,無須個別密封)。 二、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詳閱投標須知及相關招標文件後投標。 三、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詳電子領標作業說明。 (一)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4年11月7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前1日。 (二)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若因颱風等災變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 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由機關另行通知。 (三)投標文件審查、評選、議價及決標: 1.資格審查(詳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2.評選作業:於資格審查後擇期召開,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參加評選。 3.投標廠商之資格文件未經前段程序審查合格者,即不予進入下一審查程序。資格審查合格後,依序辦理評選、議價及決標;但本機關得依各階段審查之時間及情事變化或特殊事由,於現場宣布擇期或延後辦理下一階段之作業。 (四)本採購標案有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7.3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昕芮
聯絡電話
(02)24224170#285
機關代碼
3.76.57.33
單位名稱
視覺藝術科
機關地址
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
聯絡人
李昕芮
聯絡電話
(02)24224170#285
傳真號碼
(02)24287811
電子郵件信箱
leeyuan038@mail.kl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 文化部
補助金額
2,0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機關行政科[出納](202099)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2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100元,請於每日辦公時間至本機關行政科[出納]繳交購標費用並取 得繳費收據後領取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08 09:00
開標時間
114/12/08 11:00
開標地點
基隆市文化觀光局事務室(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機關收發文(202099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2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廠商資格及投標時應附具之文件補充說明: (一)基本資格: 依中華民國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本案勞務採購服務之法人、機構或團體。(註:如規定須具有特定營業項目方可參與投標者,所規定之營業項目,不得不當限制競爭,並請載明營業項目代碼及名稱,例如:「J601010藝文服務業」、「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切結書1(正本)。 3.標單(正本)。 4.現場領標收據聯或電子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5.廠商納稅證明文件補充說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所得稅納稅證明(本項適用於自然人):為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 (3)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4)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證明代之,惟應另提出【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文件之佐證資料】供本機關審查。 6.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補充說明:投標廠商若非屬依各業管法規,應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始得營業者,免附本項證明文件。 7.服務建議書1式10份(裝入投標封套即可,無須個別密封)。 二、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詳閱投標須知及相關招標文件後投標。 三、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詳電子領標作業說明。 (一)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4年11月7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前1日。 (二)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若因颱風等災變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 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由機關另行通知。 (三)投標文件審查、評選、議價及決標: 1.資格審查(詳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2.評選作業:於資格審查後擇期召開,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參加評選。 3.投標廠商之資格文件未經前段程序審查合格者,即不予進入下一審查程序。資格審查合格後,依序辦理評選、議價及決標;但本機關得依各階段審查之時間及情事變化或特殊事由,於現場宣布擇期或延後辦理下一階段之作業。 (四)本採購標案有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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