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k7635@mail.kl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6號
開標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6號(本局3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6號(本局2樓行政科)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機關與最優申請人完成簽約作業後,函送成果報告書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一)為依法設立、登記且仍有效存續之公司行號,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 條所定不得參加投標者。
(二) 投標廠商需以正式廠商章蓋妥招標所需相關文件後向機關投標,以個人名義投標者,概不受理。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具與本計畫相關之規劃、執行及行銷能力,或曾辦理類似業務(如公私協力、招商、投資開發計畫等)之經驗並檢附過去履約實績之證明文件,如契約書影本、驗收文件、服務報告等,足以證明具備相關經驗者
其他: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專人購領:請於每日8:30~17:00至本局2樓行政科(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6
號)繳交購標費用後領取招標文件。
2.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電子採購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三、廠商投標文件以專人寄(送)本機關者請於上班時間送件(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四、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等標期限114年7月14日前提出並送達。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基隆市衛生局行政科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