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k7635@mail.kl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基隆市衛生局行政科(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6號2樓)
開標地點
基隆市衛生局會議室(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6號3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基隆市衛生局行政科(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6號2樓)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至少須符合以下任一項,若有合作團隊,由其中一家廠商代表申請:
(一) 資訊廠商(需有醫療團隊或顧問)。
(二) 醫療機構(單一機構或2間以上之機構合作,屬共同投標者,以不超過3家為原則)。
(三) 醫療相關公(協)會(可與相關醫療機構合作,屬共同投標者,以不超過3家為原則)。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專人購領:請於每日8:30~17:00至本局行政科(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6號2樓)繳交購標費用後領取招標文件。
2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三、廠商投標文件以專人寄(送)本機關者請於上班時間送件(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30);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等標期限113年7月10日前提出並送達。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