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KLEPB-GB07 已決標公告

108年基隆市廢電纜線清除處理委託執行計畫

基隆市環境保護局 決標日:108/01/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高徵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50,000
原始預算
$ 1,500,000
底價金額
$ 1,4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基隆市環境保護局
機關代碼 3.76.57.3.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沛渝
聯絡電話 (02)24669897#46
機關代碼 3.76.57.3.5
單位名稱 清潔隊
機關地址 201基隆市信義區東光路二五三號
聯絡人 許沛渝
聯絡電話 (02)24669897#46
傳真號碼 (02)24661271
電子郵件信箱 hpu3011@email.kle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東光路二五三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100元。專人購領:請至本局2樓行政科繳交文件圖說費後領取招標文件。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每一郵函以購買三份為限,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連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每份60元,連同文件、圖說費(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基隆市環境保護局」,另請註明招標標的名稱或案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寄達基隆市東光路253號基隆市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16 17:00
開標時間 108/01/17 09:00
開標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東光路二五三號1樓第2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東光路二五三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8年1月1日或簽約日起至108年12月15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丙級或以上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其許可項目包含D-2601、D-2603。甲級廢棄物 處理許可證證明,其許可證處理項目包含D-2601、D-2603。 (2)共同投標協議書及廢電纜線清除委託同意書(採共同投標廠商適用)。 (3)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完成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文件,採單一投標之廠商營 業項目列有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或同時列有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J101040 廢棄物處理業;採共同投標之廠商,營業項目分別列有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 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採電子領標之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經政府電子採購網站(以下簡稱本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以下簡稱電子領標)。 2.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補充規定及有關文件並以中文文字投標。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 108 年1月 9 日起至 108 年 1 月 11 日止(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3.保留決標條款: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如本採購案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者」規定廢標。 4.本案為開口契約,契約金額以採購金額新台幣150萬元整為上限,如契約期限內總經費已請領支付完畢,契約視同期滿結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基隆市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1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7.3.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沛渝
聯絡電話
(02)24669897#46
機關代碼
3.76.57.3.5
單位名稱
清潔隊
機關地址
201基隆市信義區東光路二五三號
聯絡人
許沛渝
聯絡電話
(02)24669897#46
傳真號碼
(02)24661271
電子郵件信箱
hpu3011@email.kle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東光路二五三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100元。專人購領:請至本局2樓行政科繳交文件圖說費後領取招標文件。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每一郵函以購買三份為限,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連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每份60元,連同文件、圖說費(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基隆市環境保護局」,另請註明招標標的名稱或案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寄達基隆市東光路253號基隆市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16 17:00
開標時間
108/01/17 09:00
開標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東光路二五三號1樓第2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東光路二五三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8年1月1日或簽約日起至108年12月15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丙級或以上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其許可項目包含D-2601、D-2603。甲級廢棄物 處理許可證證明,其許可證處理項目包含D-2601、D-2603。 (2)共同投標協議書及廢電纜線清除委託同意書(採共同投標廠商適用)。 (3)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完成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文件,採單一投標之廠商營 業項目列有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或同時列有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J101040 廢棄物處理業;採共同投標之廠商,營業項目分別列有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 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採電子領標之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經政府電子採購網站(以下簡稱本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以下簡稱電子領標)。 2.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補充規定及有關文件並以中文文字投標。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 108 年1月 9 日起至 108 年 1 月 11 日止(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3.保留決標條款: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如本採購案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者」規定廢標。 4.本案為開口契約,契約金額以採購金額新台幣150萬元整為上限,如契約期限內總經費已請領支付完畢,契約視同期滿結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基隆市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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