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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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85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32,944,721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東光路二五三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圖說費:1000元。專人購領:請至本局2樓行政科繳交文件圖說費後領取招標文件。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每一郵函以購買三份為限,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連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每份60元,連同文件、圖說費(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基隆市環境保護局」,另請註明招標標的名稱或案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寄達基隆市東光路253號基隆市環境保護局
開標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東光路二五三號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東光路二五三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應符合本案投標需知及投標文件規範。
(二)廠商資格:
綜合營造業:(乙等綜合營造業)
1.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2.營造業登記證。
◎依營造業法第43條評鑑為第三級之綜合營造業不得投標。
專業營造業:(專業工程項目:至少含有環境保護工程或地下管線工程)
1.專業營造業或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2.營造業登記證。
◎依營造業法第43條評鑑為第三級之綜合營造業不得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得標廠商押標金直接轉為履約保證金。
(2).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補充規定及有關文件並以中文文字投標。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 109年5月26日起至109年5 月 29日止(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4).保留決標條款:
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如本採購案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者」規定廢標。
(5).採購案接受機關補助條款:
倘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補助款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本採購契約第16條第4款暨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於報經上級機關核准後,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並賠償廠商因此所受之損害,但不包含所失利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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