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東光路二五三號2樓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100元。專人購領:請至本局2樓行政科繳交文件圖說費後領取招標文件。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每一郵函以購買三份為限,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連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每份60元,連同文件、圖說費(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基隆市環境保護局」,另請註明招標標的名稱或案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寄達基隆市東光路253號基隆市環境保護局
開標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東光路二五三號1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東光路二五三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技術服務資格文件(投標廠商應提出有效期間內之登記證、執業執照、公會證明等以供審查):
1.工程技術顧問業:
(1)已依公司法完成公司登記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列有工程技術顧問業(I 101061)相關之公司。
(2) 工程技術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包括水利工程科、土木工程科、環境工程科)。
(3)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
(4)技師執業執照(技師科別包括水利工程科、土木工程科、或環境工程科)。技師執業執照所載之執業機構須與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相符。
(5)技師已加入該科技師公會之證明。
2.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執照(技師科別包括水利工程科、土木工程科、環境工程科)。
(2)技師已加入該科技師公會之證明。
3. 景觀、室內設計業:
(1)已依公司法完成公司登記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列有景觀、室內設計業(I 503010)相關之公司。
(2) 景觀、室內設計,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
4.建築師事務所: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該管直轄市、縣(市)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補充規定及有關文件並以中文文字投標。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106年07月03日起至106年07月15日止(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3)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4)經主辦單位於106年7月10日簽准增加投標廠商資格,並依據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規定延長等標期。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3449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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