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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標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契約期滿前,徵求雙方同意後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續約2次(115年及116年上限金額為含稅新台幣646,296元)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28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282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J101060 廢(污)水處理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乙級廢水專責人員證照(影本)。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疑義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2月22日下午1700時止。
二、政府採購法第四十九條;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於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三、本案係公告金額以下勞務採購案。
四、決標方式以總價決標,在核定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五、參加投標請詳閱投標須知及相關文件並以中文文字投標。
六、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專人購領:每日辦公時間請至本院二樓行政室繳交文件圖說費後及領取招標文件。
2.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連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72元,連同文件圖說費200元(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基隆市立醫院』,另請註明招標標的名稱或案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寄達基隆市東信路282號。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