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626@mail.kl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自決標日後2年內後續擴充300萬元之權利,如廠商經評鑑結果良好,機關得洽其辦理後續擴充並依原契約條件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100元,請至本機關 行政科【出納】繳費。
開標地點
基隆文化中心第二會議室(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3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3樓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基隆市文化局政風室,地址: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電話:(02)2
422-4170分機306,傳真:(02)2428-7672,信箱:基隆郵政365號信箱,電
子郵件:ethics@mail.klcg.gov.tw。
2.招標文件領取方式補充說明:
(1)專人購領:請至本機關行政科【出納】(基隆市信一路181號3樓)繳交
招標文件工本費 100 元後領取招標文件。
(2)郵遞購領:每一郵函以購買3份為限,請附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99
元郵票,信封尺寸28x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連絡電話
(另請註明標案名稱或案號),連同招標文件工本費 100元(限郵政匯票並
書明受款人「基隆市文化局」)寄達本機關(20241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
1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四日)。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電子採購網
(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詳電子領標作業說明。
3.其他公告事項:
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等標期限113年1月26日下午5時30分前提出。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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