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naihsin@mail.kl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機關行政科【出納】(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繳交購標費用(文件費100元)並開立繳費聯單後領取招標文件
開標地點
基隆文化中心第二會議室(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3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機關收發文(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3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簽約翌日起至112年12月1日前完成各工作項目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有案之公司行號、法人、機構、團體等、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或研究機構等,及得提供機關勞務之自然人。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2)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等標期限112年6月17日下午5時00分前提出。
(3)招標文件領取方式補充:
A.郵遞購領:每一郵函以購買3份為限,請附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99元郵票,信封尺寸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連絡電話(另請註明標案名稱或案號),連同招標文件工本費100元(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基隆市文化局」)寄達本機關(20241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四日)。
B.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詳電子領標作業說明。
(4) 投標文件審查、評審、議價及決標:
A.資格審查(詳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B.評審作業時間及地點:評審(企劃書1式7份),由招標機關於資格審查後擇期召開,並以書面方式通知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參與評審。
C.投標廠商之資格文件未經前段程序審查合格者,即不予進入下一審查程序。資格審查合格後,即依序辦理評審、議價及決標;但本機關得依各階段審查之時間及情事變化或特殊事由,於現場宣布擇期或延後辦理下一階段之作業。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